强迫症状有时严重,有时减轻。当患者心情欠佳、傍晚、疲劳或体弱多病时较为严重。女性患者在月经期间,强迫症状可加重。而在患者心情愉快、精力旺盛或工作、学习紧张时,强迫症状可减轻。
由于强迫症状的出现,患者可伴有明显不安和烦恼,但有强烈的求治欲望、自知力保持完整。临床上根据其表现,大体可将强迫症划分为强迫观念及强迫行为两类。
强迫观念和强迫动作是强迫症的基本症状,患者可仅有强迫观念或强迫动作,或既有强迫观念又有强迫动作。患者能充分地认识到这种强迫观念和强迫动作是不必要的,但却不能以主观意志加以控制。具体表述如下:
(1)强迫观念:表现为反复而持久的观念、思想、印象或冲动念头。力图摆脱,但为摆脱不了而紧张烦恼、心烦意乱、焦虑不安和出现一些躯体症状。
(2)强迫动作:又称强迫行为。是强迫症患者屈从或对抗强迫观念而表现出来的重复进行的动作或仪式行为。